学校概况
德州学院是山东省政府直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是山东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支持单位。学校坐落于中国太阳城—山东省德州市,德州地理位置优越,素有“九达天衢”“神京门户”之称,是国家交通运输主枢纽城市,被纳入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是首都一小时生活圈和省会半小时生活圈城市。
学校始建于1971年,前身是德州师范专科学校。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德州学院。2006年在全国同类院校中首批、全省同类院校中率先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09年获批山东省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2016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17年获批山东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2021年,获批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支持单位。学校先后荣获“全国高等学校创业教育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全省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省企校合作培养人才先进单位”“省级文明校园”等荣誉称号。学校秉承“崇德启智,励志博学”的校训,发扬“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德院精神,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20万名优秀人才。
学校占地面积132.8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68.9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6亿元,馆藏图书240.7万册,电子图书149万册。现设有22个二级学院、3个研究院、1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设有70个本科专业,面向全国22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23000余人,招收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和学历留学生230余人。现有专任教师1497人,其中博士、硕士学位教师1200余人,高级职称532人,兼职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174名。拥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教育部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泰山学者”、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省突出贡献科学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教学名师等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37人,获批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创人才引育计划建设团队、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10个。
学校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学科建设为龙头,积极推进学科、学位点、专业、课程一体化建设,形成了以文理为基础,工科为重点,着力打造师范教育和“健康+”等应用型专业集群的学科专业结构。建有教育部高校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省重点实验室、省工程实验室、省院士工作站、省大数据发展创新平台、省重点学科、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学科、省高校重点实验室、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省高校实验室体系、省高校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省外事研究发展智库、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等省级及以上科研平台、重点学科等26个。
学校始终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拥有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国家级特色专业、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3个,是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高校;有山东省特色专业、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20个,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发展支持计划试点专业、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项目等8个。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省级精品课程、省级双语示范课程、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等58门。获得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省级课程思政教学改革项目、省级教学成果奖等84项。现有省级教学团队5个,教师荣获首届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展示特等奖、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比赛一等奖、省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二等奖等奖项。学校注重加强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获批山东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院校,近五年立项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189项,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共获国家级奖2491项、省级奖2849项,形成了毕业生深造率、综合就业率“双高”的鲜明特色。
学校坚持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不断提高科研创新服务水平。先后成立了乡村振兴研究院、医养健康研究院、德州地域文化研究中心、“一勾勾”文化传承基地、黄河流域工业气体污染防治联合研究院、黄河流域生物交叉技术与应用协同创新中心等平台,强力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与德州市签署《城校融合发展合作框架协议》等六份协议,全面推进城校融合发展,校企建设现代产业学院7个,共建山东省硅单晶半导体材料与技术重点实验室、山东省太阳能利用核心部件检测与优化工程实验室、山东省新型药用辅料与缓控释制剂工程实验室、山东省猪群健康大数据与智能监测工程实验室、山东省智慧农业及食品安全追溯大数据产业创新中心、山东省集成电路用功能材料及其拓展应用工程研究中心等省级科研平台7个,市级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15个。近五年,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山东省社科基金等各类纵向科研项目550余项,开展横向技术合作课题860余项;先后在国内外高层次学术期刊发表高水平论文490余篇,出版专著122部,授权专利350项,获得省部级科研奖励36项,其中石墨烯场效应管及增强拉曼生物传感器研究获山东省自然科学奖二等奖。
学校深入实施国际化战略,积极推动对外开放行动计划。与亚洲、欧洲、北美洲、大洋洲等国家和地区的107所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合作。获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德州学院别尔哥罗德食品科学学院,在办中波、中俄合作本科层次教育项目2个。建成国际合作科学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6个,东盟研究中心获批教育部高校国别与区域研究备案中心。获批并实施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药学高端人才培养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建设“山东省华文教育基地”,承办“中华文化大乐园项目”、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汉语桥”项目、国侨办“网上外派教师试点”项目。与马来西亚拉曼大学联合成立“中国语言文化交流学院”。招收俄罗斯、泰国等国家的学历生和语言生300余人,取得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本科生资格。
招生指南
一、报名条件
(一)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其他需回当地更换的身份证件暂不作要求。《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正在办理中的,考生应在2023年5月1日前上传至系统,逾期不再受理。
(二)参加台湾地区当年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简称“学测”)且在语文、数学A/B、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达到均标级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三)品行端正,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相关规定。
台湾高中毕业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上三个条件,并符合教育部关于依据“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资格规定,方可报名。
二、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我校招收台湾地区本科学生总计划为10人。学校将根据生源情况,打通使用各专业招生计划,并将视情况动态调整招生额度。
序号 |
学院名称 |
专业名称 |
科类 |
学制 |
1 |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
汉语言文学 |
文史 |
4年 |
2 |
能源与机械学院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理工 |
4年 |
3 |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
物联网工程 |
理工 |
4年 |
4 |
生命科学学院 |
生物技术 |
理工 |
4年 |
5 |
医药与护理学院 |
护理学 |
理工 |
4年 |
三、报名时间
2023年3月1日至31日(以报名系统公告为准)
四、报名方式
1.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系统报名不收取考生报考费。
2.学校要求的其他报名材料包括:
(1)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证明材料(扫描或拍照):应届高中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或在校生证明(应明确写明入学时间、预计毕业时间),往届生需提供高中毕业证书。
(2)高中阶段个人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社会活动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或拍照)。
(3)个人陈述(内容主要包括选择报考专业原因、自我评价及兴趣爱好、未来的学业生涯规划等,字数限1000字以内),打印后,考生手写签名和日期,扫描或拍照上传。
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采取平行志愿方式。填报志愿前,考生须认真阅读系统操作指南、学校招生简章,了解学校的基本情况、招生专业、专业要求、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及其他注意事项。考生应按我校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志愿,志愿填报采取平行志愿方式。每位考生报名时可填报6所高校,每所高校可填报6个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六、审核及考核
审核及考核时间为2023年4月1日至5月14日
(一)审核阶段
学校组织专家审核报考我校考生的报名资格。下载考生信息及材料,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包括身份审核、学历审核及学测成绩审核等。学校可要求考生更正或补充材料(基本材料不可修改),并再次审核。
考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系统显示初审通过的考生应关注学校通知。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系统显示初审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和录取。资格造假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考核的取消考核成绩,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二)考核阶段
审核通过后,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初审合格的考生进行面试考核,具体安排将通过报名系统、电话或邮件等形式通知考生。
七、录取
学校将根据学测成绩和面试情况择优录取。系统将于5月15日公布我校拟录取名单。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考生确认后,学校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按要求发放录取通知书。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
八、入学及在校管理
1.被录取的台湾学测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及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按照规定的时间来校报到。新生入校后须进行身体复查以及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名、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2.台湾学测生的收费标准,与德州学院同专业普通本科学生收费标准一致。
3.台湾学测生在校期间,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和德州学院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修完规定课程、修满学分即准予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授予其学士学位。
九、其他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简章相冲突,以本简章为准;本简章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规定执行。本简章由德州学院台港澳事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86-534-8989551(台港澳事务办公室)
德州学院招生网:http://zsw.dzu.edu.cn/
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大学路566号